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3月3日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长风1号”行动以来,上栗县公安局以雷霆之势迅速掀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热潮。截至3月9日,打击收网统一行动累计刑事拘留19名电诈犯罪嫌疑人,打掉3个涉诈团伙,捣毁3处窝点,查扣银行卡56张、手机卡13张,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为加大打击防范力度,县公安局积极推进反电诈中心实体化建设,更多地汇聚资源、培养人才、支撑实战。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推进反电诈工作,开展相关工作调研、调度10余次,组织开展了全民反电诈集中宣传“春风行动”、缅北涉诈人员劝返管控整治等专项工作,制定和完善反电诈工作机制5个,全县全民反电诈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
01什么是“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02“断卡行动”是否与我们密切相关?
只要有手机卡、银行卡这两种卡,它就和你有关。
03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逐年攀升,其中,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成为该类犯罪的关键助力之一。大量“实名非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不法分子购买后实施诈骗,但往往只能抓获上下游犯罪某一环节的成员,给警方在侦破和打击上带来巨大困难。因此,及时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无异于对诈骗犯罪分子“断奶”,必将给诈骗团伙致命一击。
04“断卡”断的是哪些卡?
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手机卡: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05“断卡行动”打击哪些对象?
06涉“两卡”人员面临的惩戒?
人员方面: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对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其提供单位账户、个人账户(含银行卡)的个人,以共同犯罪论处。
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有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07“断卡行动” ,我们能做什么?
1.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
3.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设置较为复杂账户密码,不适用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或以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
4.从银行官方网站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来源:上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