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亲民、爱民、利民、便民的营商环境,保定市公安局结合贯彻“三重四创五优化”等活动和省公安厅40条爱民服务举措,立足实际,深挖潜力,再次研究出台以下爱民服务措施,助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深走实:
1、开通居民身份证加急办理“绿色通道”,省内户籍居民参加各类考试、报名或其他紧急事务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按照正常工作时限无法满足需要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加急办理,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证,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开通“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业务,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以及特殊情形不予受理外,具有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的,可在全市任何一户籍派出所就近办理。
3、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各级户政窗口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老年人优先”提示牌,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户政业务服务。
4、因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联系居住地户籍派出所,派出所安排专人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
5、针对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相对办事高峰,老年人可以电话预约户籍窗口办理业务时间,户籍室视情延迟上下班时间或减少午休时间开展延时服务。
6、户籍窗口对老年人办理户政业务提供现场咨询、陪同、引导服务,帮助做好填写表单、引导拍照、缴费等。
7、60周岁以上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5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自愿选择原相片信息办理(相貌特征发生变化影响识别的除外)。
8、对习惯使用现金的老年人,户籍窗口收取现金后,再通过POS机刷卡或互联网支付方式代为缴费。
9、派出所联合街道、社区建立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服务机制,为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办成事”。
10、推广应用互联网户政业务咨询平台,群众可关注保定公安网络发言人公众号,在户政服务中的户籍业务咨询平台中注册后进行相关业务的预审。
11、对符合迁入条件的简化落户程序,将城镇地区(不含涿州市)户口迁入登记核准权限由县级公安机关调整为公安派出所,实现城镇地区准迁业务“一门办、一次办”。
12、各级户籍窗口落实警务公开,全面实行挂牌上岗和服务台卡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3、各级户籍窗口全面设立即时满意度评价系统,方便办事群众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开展“一事一评、即时打分”。
14、依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窗通办”平台,实现新增企业刻制公章全流程网上办理,用章单位可通过互联网、自助一体机、手机App等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15、积极发挥长城汽车外国人服务站作用,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外籍专家及家属提供办证服务,助力企业经济发展。
16、创新“互联网+”服务管理模式,以市局微信公众号,出入境E助手、微信群等现代传媒为平台,发布出入境动态、证件办理注意事项、出入境法律法规、最新便民举措、境外疫情态势和国外不宜前往的不安全地区等温馨提示,为群众出行提供指引。
17、优化办理出入境证照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原来办理证照需要的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结,提高办证效率。
18、“绿色通道”办证,增加紧急办证事项范围,为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况的申请人提供“说走就走”的加急办证服务。
19、“非工作日办证”,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为上班族办理出入境证照提供周六办证以及节假日期间预约受理申请服务。
20、“缩短异地办证时间”,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间由30日缩短至20日。
21、“一张表单”,一人同时申请多本出入境证件只需交
一张申请表,取一个号,并根据申请人需求同步寄送。
22、“一网办理”,申请人可利用互联网预约办证平台提前预约,方便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段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
23、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对60岁以上老年人申办出入境证件,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
24、全面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一键式办理”,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25、依托“保定网警巡查执法”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定期发布新型病毒木马、安全漏洞、电信诈骗、涉网犯罪等预警信息、防范建议,以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案例;依托网络安全专家组和技术队伍,强化对互联网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整治力度,有效维护我市网络安全环境。
26、在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管理工作中,初次办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可通过电话的方式预约,市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监管民警将主动上门服务,审核、审批企业资质材料,帮助企业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7、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提供主要岗位职工安全管理和禁毒教育培训服务,提升企业防范流失能力。
28、借助和发挥保定市禁毒教育基地作用,通过“保定
禁毒”微信、微博、抖音3个公众号,每周更新禁毒消息,传播禁毒相关知识,同时利用禁毒宣传月和6.26国际禁毒日,增强人民群众防毒拒毒意识。
29、按照建设品质生活之城的总体要求,打造保定公安交警品质出行服务平台。整合保定交警APP、交管12123、智慧车管所微信小程序、保定交警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功能,5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实现对实时路况、一键报堵、智慧停车、设施保修、积水上报、事故快处、违法举报、业务查询、警民互动等27项业务功能的在线便捷办理,提升广大群众出行的“获得感”。
30、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一次不用跑,服务送到家”理念,补牌补证、变更登记等20余项车驾管业务在家“随心办”;将体检医院直接搬到群众的手机上,自主采集体检信息,实现期满换证业务“上门办”;通过手机在线预约各类车驾管业务服务,全程推送业务流程标准,实现业务全程“跟踪办”;打造咨询服务“百事通”,为群众提供全程在线的24小时语音咨询服务。
31、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沟通机制,缩短网约车登记时限,对交通运输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确保当日办结“预约出租客运”变更登记业务。
32、进一步织密车驾管业务服务网点,在已建立的303个社会服务网点基础上,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保险、银行、邮政、汽车报废
回收企业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33、为市民出行提供便捷服务,通过百度地图等互联网导航APP向驾驶人推送红绿灯倒计时信息和停车场空闲车位信息,在16个交叉口建设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提示系统,采用灯光、语音、视频等多手段进行提示,提升市民自觉守法意识。
34、为货车在主城区提供便利通行服务,针对各类货车通行的不同需求,按照“网上办、智能办、放心办”原则,采取微信、互联网、窗口现场办理三种方式,多渠道办理货车通行证。线上办理依托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确保24小时在线服务,方便货车提前办证,节省办证成本,提高办证效率。
35、积极破解城市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充分考虑市民停车需求,深入挖掘周边道路资源,在新建27025个白色常规停车泊位、78个绿色限时停车泊位、255个蓝色限时停车泊位的基础上,6月1日前推出13个夜间临时停车路段,满足刚性停车需求。
36、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充分依托现代科技手段,降低可控性案件发案率,更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37、扩展110多元化报警求助服务,推进一键报警建设和“公安110”APP视频报警应用,积极拓展更加多元化、便捷化的报警求助渠道,及时受理、迅速处置在学校、医院及特定环境下发生的各类突发警情和紧急求助。
38、通过保定公安网-燕赵警民通门户网站内的“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裁决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满足案件当事人查询警情和案件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39、全面落实接待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要求,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
40、进一步探索完善“互联网+信访”模式,积极推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型信访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河北公安信访微信公众号、互联网信访平台网上入口和手机APP等方式反映问题,加大网上信访办理和反馈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访渠道。
41、持续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包案接访的制度和机制,确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固定的领导接访日,提前公示、广泛宣传,定期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开门接访、约访、下访,及时了解、主动回应信访群众合理诉求。
42、全力做好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公安机关严格规范使用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和办理答复意见书,提高书面告知答复率,按法定时限向信访人公开信访受理、办理结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机制,提高信访化解的实效。
43、深入开展反诈宣传,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群体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最
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筑牢反诈防火墙。
44、深入推进“破小案保民生”专项会战,进一步加大“盗抢骗”等侵害广大群众利益案件侦办力度,快速破获一批民生“小案”,打击处理一批惯犯累犯,对追缴的赃款赃物通过集中返还、上门返赃等方式及时返还受害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45、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报警求助首接首办责任制,更有效地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
46、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食药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昆仑—砺剑2021”专项行动,通过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47、常态化组织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动,集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打大、攻坚、惩恶”为导向,以“打源头、端窝点、挖团伙、摧网络”为目标,为人民群众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
(保定新闻广播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