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信途科技给大家谈谈宝山区产品推广,以及宝山区招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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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
上海宝山区相当于一个二线城市的繁荣度
因为比较偏远的关系,宝山区要偏工业一些,可能离一些比较大型的娱乐购物场所比较远,不过现在有地铁,交通都很方便的
宝山区位于上海市北部,分成陆地和岛屿两部分。陆上,东北濒长江,东临黄浦江,南与杨浦、虹口、静安、普陀4区毗邻,西与嘉定区交界,西北隅与江苏省太仓市为邻,横贯中部的蕴藻浜把它分成南北两部,吴淞大桥和蕴川路大桥、江杨路大桥、塘桥大桥横跨其上;长兴、横沙两岛自西至东,横卧于长江口南支水道,全境东西长56.15公里,南北宽约23.08公里,区域面积424.56平方公里。
地处黄浦江和长江的交汇点,宝山堪称上海的“水路门户”,海运连接164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集装箱的吞吐量占上海港的70%以上,海运联运和内河航运发达;陆路形成了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四通八达交通网络;距离虹桥、浦东国际机场均在半小时车程以内 。
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里有些,请看吧:
上海太太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曹安路13号桥南星华公路969号
邮编:201812
电话:021 - 59139518
传真:021 - 59139490
消费者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812-007邮政信箱
热线电话:800-8202518t
上海中山副食品批发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市蔬菜总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古宜路170弄1号 邮编:200233
电话:(021)64862558转各部 (021)64684899/64397053
传真:64383359 E-MAIL:shzsfsp@online.sh.cn
是上海蔬菜集团下属的一家主营蔬菜交易的“菜篮子”工程骨干企业
上海生生饮用水有限公司地址:斜土路265弄27号
订水电话:63015352 全市服务 隔天送水
传真:63031536
上海立丰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南京西路1958号 邮编:200040
销售部: 上海市万航渡路888号19楼
电话: 021-62124119 传真:021-62127385
上海立丰食品有限公司是创建于1938年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生产经销牛肉干,香肠,腌腊,烧烤等熟食等系列食品
曹稼桢同志是立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87年任公司总经理.曹稼桢同志长期从事肉类制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
1988年2月被上海市静安区政府评为"一级名特商店"
1992至1999年连续8年获得"静安区文明单位"称号
1993年10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评为"中华老字号企业"
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被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信息中心评为"上海市场畅销品牌"
2000年1月被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评为"上海名牌产品"
2000年3月被上海市商业委员会评为"上海市商业品牌"龙头"企业"
2001年4月被上海市工商局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立丰宗旨 立诚天下 丰食人间
上海鑫鑫副食品公司 我公司是上海市食品集团公司副食品特约经销点。
地址:中国上海闸北区芷江西路453号
热线电话:86-21-56324258
传真:86-21-56316791
上海海日昌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海日昌食品有限公司是上海六品栈餐饮有限公司控股经营的下游企业,是专业推广国际新品种研发特色菜肴的食品贸易公司,在中国设有现代化冷库及食品加工生产基地。
地 址:上海闵行区黎安路
1655号6号楼
邮 编:201100
电 话:021-54885758
021-54885761
021-54885760
传 真:021-54885759
联系人:张 浩
上海佳民酿造食品有限公司酿造一厂
上海佳民酿造食品有限公司酿造一厂是专业生产酿造酶制剂及各类调味品的生产厂家公司前身为上海酿造一厂,建立于1938年,历史悠久,是国内酿造行业的知名企业。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国权北路607号 邮编:200439 电话:021-65916095
传真:021-65916857
上海顶好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顶好食品有限公司系美国金星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口福食品总厂合资组建,成立于1992年1月6日
公司地址:上海市华江路895号;
邮 编: 201803
电 话: 59142766
传 真: 59142567
总经理:沈银龙
上海丰达香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4693025 传真:021-54590544 E_mail:shfd@xiangjing.sh.cn 联系人:王先生
妈咪蛋糕网
电话:086-021-58786348;58881497;传真:58783441
QQ:180699196;393653329; MSN:srxcake@hotmail.com
上海三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百汇西点面包有限公司
上海福缘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福缘食品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万寿斋食品公司。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福缘”借势造势,先强后大,目前已跻身于我国东部三大食品馅料专业企业之林,雄居东南,辐射全国。
地址:上海嘉定南翔新勤路291号
电话:021-39127266,39126587
传真:021-39126688*811
邮编:201802
联系人:林学武
网址:
E-mail: webmaster@sh-fuyuan.com
董事长,总经理:林学武
上海康业炒货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虹梅南路5201号 邮编:201109
电话:021-54600108 传真:021-54600108 总经理:杨友康
网址: 信箱:webmaster@sh-sanyangfood.com
上海康业炒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前身为上海新潮炒货厂,专门从事炒货生产近20多年的老企业,本公司成立这十年间,在总经理杨友康先生的正确领导下,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企业宗旨,研制生产了各种美味的糖果、干果炒货。销售网络已经遍及上海各个角落,在上海的农工商、联华、华联、家得利、捷强、良友金伴、好德、快客等各大超市,便利店都有三杨炒货食品,“三杨”牌炒货食品已在上海这个大都市中有着相当大的知名度。
上海国福龙风食品有限公司
“龙凤”于1979年成立于台湾
2006年 上海国福龙凤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三年获得"上海名牌"企业称号。
上海国福龙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338号
电话:021-64803299
传真:021-64803419
上海味丹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车新公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57602088 传真:021-57602527
普拉克上海代表处
普拉克公司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有经验的天然乳酸、乳酸盐、乳糖醇、聚丙酸和聚乳酸的生产商。
PURAC China
707 Zhang Yang Rd
Room 907, Sino Life Tower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Phone +86 21 5835 9181
Fax. +86 21 5835 9180
E-mail pcn@purac.com
上海浦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原上海浦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 是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中国食品添加剂与食品配料行业的“百强企业”
市场营销部
地址:上海市西康路1068号维多利广场B幢9楼
邮编:200060
电话:86-21-62049400
传真:86-21-32271126
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万荣路28号
电话:021-66523100
传真:021-66523180
电子信箱:apple@apple021.com
上海展望企业集团
董事长,总裁:罗正年
展望集团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高科技生物技术为支柱,集机械制造、饲料加工、园林绿化、生物制品的科研和生产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被评为上海私营企业百强第7位、上海科技企业百强第45位。
上海展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2968号
邮 编: 201801
电 话: 021-59159209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418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727878
传真:021-62177737
电邮:office@gsygroup.com
冠生园创建于一九一八年,是中国民族工业的名牌老字号企业。
上海早苗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早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生产工厂座落在上海浦东陈行镇陈行公1128
主要生产烘焙食品、食品添加剂、烘焙食品专用机械等。
地址:上海市浦东浦江镇陈行公路1128号 邮编:201114
电子信箱 E-mail: webmaster@zaomiao.com
电话:021-64290165(总机) 传真:021-64291853 021-64292710
上海鲜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嘉定区外冈镇冈峰公路238号
电话:021-59587556 59587618
传真:021-59587618转806
邮编:201806
法人代表:蔡进方
本公司专业从事调味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十多年的生产历史,是全国较大的鸡精调味食品生产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总经理:蔡进方
丹麦KMC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丹麦KMC公司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公司成立于1933年,目前在丹麦共有四个现代化生产厂。丹麦KMC公司不断改进其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及探索当今最先进的技术革新,使KMC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企业。
丹麦KMC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上海市漕宝路509号新漕河泾大厦1707-1708室
·电话:(021) 64855799 54260406
上海神东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神东食品有限公司系中日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3月,总投资额为225万美金。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陆路90号
邮编:201208
销售热线:021-50695230、50695231、50695233
传真号码:021-50695250、50510070
总机号码:021-68465999、50695229
68461514、68461443
本公司关键字:水果羹、水果冻
上海福乐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福乐贸易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年,是国内专业的食品添加剂、原料、香精及食品机械供应商,所经销的产品均为同行业中最具竞争力、最优质的产品,提高了国内食品加工业客户的产品质量。我们更以确保产品品质安定,供货来源稳定,提高客户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共同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食品而服务。
地 址: 上海市国定路335号2号楼1104室
邮 编: 200092
电 话: (8621)65104011 65989911
传 真: (8621)65989900
E-mail: market@Folo-trade.com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五十年历史,以食品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
地址:中国 上海市 汉口路460号
邮编:200001
电话:021-63224190
传真:021-63223169
电子信箱:zjlbgs@sscw.com.cn
仅是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上海本地黄瓜是不是旱黄瓜
是的。
目前国内种植的黄瓜一般分为华南型和华北型两大类。种植较多的华南型黄瓜品种主要有上海市宝山区蔬菜科技推广站、上海黄瓜研究中心培育的“宝杨系列”,如“宝杨5号”、“宝杂2号”等,也就是我们说的旱黄瓜。
“宝杂2号”黄瓜。是宝山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培育的杂种一代黄瓜品种。该品种为春性类型黄瓜,属早熟品种,耐寒性强,抗病性强,雌花节位低,2~3节位就有雌花形成,节成性好。一般瓜长26厘米,单果重180克。该品种还可留老黄瓜,且商品性好,产量较高。亩栽2800棵,亩产量5000千克以上,是早春保护地栽培的优良品种。
科达企业上海零跑体验中心(宝山经纬汇店)盛大开业
2021年12月28日,科达企业上海大学经济圈就聚集了2.3万师生人群。
这意味着零跑汽车的销服网络已经触达上海宝山南大板块地区,能够服务周边的新能源汽车爱好者,且目前已将受众向更年轻的群体聚焦。上海宝山经纬汇体验中心将提供实车展示、用户接待、试乘试驾等体验类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焕然一新的购车、用车体验。
零跑汽车汲取纯直营模式与区域代理模式的各自优势,开拓性创造了“直营+城市合作伙伴”的渠道建设模式。以更加灵活、踏实的方式来布局销服网络。
零跑上海宝山经纬汇体验中心将负责承载用户线下体验、产品交付等全流程业务;同时该门店拥有零跑统一店面设计和规范,统一软件服务作业平台,统一人员甄选及专业培训认证。
现场诸多新能源汽车的爱好者也共同见证了店铺的开业,品鉴了零跑汽车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新款C11车型,在体验工程师的讲解和产品体验后,现场订购了新车。
随着零跑C11的上市,零跑汽车已驶入技术驱动快车道,未来几年技术成果将加快量产落地,形成更多品类的产品布局,满足更多个性化、全场景的智能出行需求。
同时随着百店落地,零跑正在搭建一个让用户随处可见,就在身边,随时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体系。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注重时间效率的同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是零跑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
上海裕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400-128-1338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经纬汇1L
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
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
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巨大心理落差下,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
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1
目前主播带货模式风行,不过这个模式对于头部主播可能更有效,不过薇娅等网红出事后,也会倒逼这种模式发生改变,当然这种这种带货模式本身就存在风险,没有用户愿意买单呢?
上海宝山法院23日发布了一则案例通报,在电商时代颇具代表性。一护肤品公司在支付了8万余元推广服务费后参与了上述推广,但最终实际销售额仅为6瓶产品共计800余元。
如此大的心理落差下,该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宝山法院,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构成瑕疵履行,向原告赔偿部分损失。
官方给出的公告中显示,7月某日晚,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某平台千万粉丝级主播“广东某神”进行直播推广活动。该护肤品产品的推广时段开始时间为当晚凌晨00:07左右。推广产品期间,协议约定的导演王某并未出镜,产品最终的销售额仅为6瓶共计800余元。
最后,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经纪公司向原告护肤品公司赔偿损失3.5万余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对于这件事,有圈内专家表示,请主播带货这个模式对于企业本身而言非常不利,除了要出一些昂贵的坑位费外,还有要承担带货效果不利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一些主播如果出了负面影响,那么对自身品牌也有极大的影响。
还有圈内人士表示,对于目前风行的主播带货行为,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不信任主播带货模式,对于当前的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开始自己筹建带货模式和渠道,而这接下来也会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
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2
据上观新闻报道,在快手平台拥有上千万粉丝的主播“广东雨神”,和香港著名导演王晶一起搞场直播,这样的阵势让不少商家心甘情愿掏钱,希望在直播带货中能带上自家产品。
然而,一家护肤品公司花了8万元“坑位费”,销售额却仅有6瓶800余元。巨大心理落差下,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院综合认定经纪公司构成瑕疵履行,向原告赔偿部分损失。
大主播大导演,助力带货满怀期待
2020年7月,某护肤品公司(甲方)与某经纪公司(乙方)签订《推广合作协议》,载明“鉴于乙方拟在某平台与广东某神和导演王某举办活动,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指定的商品名称为某氨基酸洁颜蜜,推广服务费为(含税)82820元。协议指定达人信息“昵称:广东某神,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某”。
护肤品公司按约支付推广服务费后,经纪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销售活动,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推广服务费(含税)53000元,其余内容与《推广合作协议》一致。
直播当晚,网络科技公司安排主播“广东某神”进行直播推广活动。其中,涉案护肤品产品的推广时段开始时间为凌晨00:07左右。推广产品期间,协议约定的导演王某并未出镜,产品最终的销售额仅为6瓶共计800余元。
心理落差巨大诉至法院,双方各执一词
护肤品公司认为,经纪公司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双方协议约定的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且产品推广时段未与其事先沟通,也未安排王某出镜,导致产品销售量仅为6瓶,与护肤品公司支付的推广费相去甚远,未达到护肤品公司签约的目的,造成其经济损失。
因此,护肤品公司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经纪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具体包括原告支付的推广服务费82820元、未及时退费所造成的利息损失以及相应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7万余元。又因具体的直播推广活动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故还要求网络科技公司对经纪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被告经纪公司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辩称其不存在原告所述的违约行为。被告认为,双方协议中未约定推广时段、销量。对于导演王某未出镜的问题,双方也仅约定了直播搭档为王某。搭档即为团队组成人员,只要参与了直播推广活动的相关工作即可,并非必须出镜。故,不同意原告护肤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网络科技公司不同意原告护肤品公司诉讼请求。辩称公司已按照与经纪公司的协议完成了产品的直播推广。王某作为直播搭档,允许该场直播推广活动使用其肖像予以宣传,并在直播前几天摄制了预热视频,为该场直播推广造势吸引人气。直播搭档并非一定要在产品推广期间出镜。原告产品的直播时段为凌晨00:07左右,这是根据签约的时间先后来安排的,同一时段还安排了一轮抽奖,人气较好。网络科技公司认为,原告的产品销量不佳,原因在于产品自身的市场认可度及质量,与直播无关。
另外,直播当天曾邀请原告方的工作人员至现场观看,工作人员在现场并未提出异议。网络科技公司当庭出示了王某在直播活动开始前录制的预热视频,证明王某作为直播搭档参与了该场直播推广活动,在推广活动前几天即为此宣传造势。对于该预热视频,原告护肤品公司认为直播搭档不仅要参与预热活动,也应在产品推广时段出镜以提高观看人数增加销售量。
法院:经纪公司赔偿损失3.5万余元
宝山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告与经纪公司的合同合法有效,并围绕下列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被告经纪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其一,将协议权利义务擅自转让至第三人的问题。依据协议内容可知,原告与被告经纪公司签约的根本目的为在“广东某神”搭档“导演王某”的直播活动中安排对原告指定产品进行销售。被告经纪公司随后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活动,该行为是被告为实现与原告的合同目的而采取的行动,且直播活动中的关键因素为“主播”及平台等,仅安排直播活动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具有专属性。且经纪公司是以自己名义与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协议,而未变更其与原告间所订协议的主体,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经纪公司存在擅自将协议权利义务转让至网络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的主张不予认可。
其二,关于销售额过低及未与原告护肤品公司事先确认推广时段、安排的销售时段过晚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原告与被告经纪公司的协议中对于销售额并未进行约定,且产品的销量与产品本身的市场知晓度、认可度及产品质量有较大关系,故对于销售额过低本身即构成违约的主张不予认可。对于推广时段,协议中虽仅约定了日期而未对具体时段进行约定,但被告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目的审慎、合理地履行合同义务。产品销售时段安排在凌晨,该时段为大众休息睡眠时间而非消费行为活跃时段,该安排有悖于消费者的购物习惯,显然不利于实现合同目的,被告关于销售时段的安排存在瑕疵。
其三,关于导演王某未出镜的问题。王某作为公众人物,具有宣传和推广效应,是原告在选择直播场次及评估推广费金额的'重要因素,其在产品推广时段出镜能吸引更多的人气、更有利于实现原告的签约目的。综上,因原告产品销售时段被安排在凌晨且直播过程中王某始终未出镜,法院认定被告未完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履约行为存在瑕疵,构成违约。
其次,关于被告经纪公司的违约责任。原告护肤品公司认为因被告经纪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的销售目的无法实现,故主张将所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均计入损失范围。宝山法院认为约定的直播销售活动已实际完成,被告经纪公司的行为仅为履行瑕疵,因此将所有服务费计入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应向原告退还部分推广服务费作为对原告的赔偿。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被告经纪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服务费损失2.5万元以及其他各项诉讼费用共计3.5万余元。
最后,关于网络科技公司是否需要对被告经纪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网络科技公司与原告与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销售原告产品是履行其与被告经纪公司之间的协议,与原告并未直接发生相关关系。因此,原告要求网络科技公司对被告经纪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经纪公司向原告护肤品公司赔偿损失3.5万余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在看到直播带货火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背后可能会引发的纠纷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商家在与直播方订立合同时,应尽可能地对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因素进行详细的约定,例如直播的时段、推广的时长、嘉宾是否出镜等,以更好地维护己方合法权益,实现利益最大化。此外,因直播带货市场火爆,利润空间较大,部分公司利用商家与承办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收取高价服务费后又与承办方签订合同由承办方具体负责安排直播活动,赚取差价,导致商家得到的服务大打折扣。商家在寻找合作对象时,应予以辨别,减少中间环节。”该案承办法官陈晔提醒道。
一护肤品公司8万请带货主播只卖出6瓶产品3
12月24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下称“宝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直播带或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AI财经社获悉,2020年7月,某护肤品公司与某经纪公司签订协议,载明“鉴于乙方拟在某平台与广东某神和导演王某举办活动,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指定商品为某氨基酸洁颜蜜,服务费为(含税)82820元。协议指定达人信息“昵称:广东某神,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某”。
护肤品公司按约支付推广服务费后,经纪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网络科技公司安排直播销售活动,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推广服务费(含税)5.3万元。
但7月某日晚,网络科技公司安排某平台千万粉丝级主播“广东某神”进行直播推广活动期间,导演王某并未出镜,产品最终销售额也十分惨淡,仅为6瓶共800余元。
护肤品公司认为,经纪公司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双方协议约定的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且产品推广时段未与其事先沟通,也未安排王某出镜,导致产品销售量仅为6瓶,护肤品公司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经纪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原推广费82820元,加上其他损失共计9.7万余元。
在庭审中,经纪公司表示其已按照协议安排直播推广活动,协议已履行完毕。而对于推广时段、销量,双方协议中未予以约定。对于导演王某未出镜的问题,双方仅约定直播搭档为王某,搭档即为团队组成人员,只要参与了直播推广活动的相关工作即可,并非必须出镜。
网络科技公司也不同意护肤品公司的诉讼请求。网络科技公司已按照与被告经纪公司的协议完成了产品的直播推广,并当庭出示了王某在直播活动开始前录制的预热视频,证明王某作为直播搭档参与了该场直播推广活动,在推广活动前几天即为此宣传造势。
经审理,宝山法院认为,约定的直播销售活动已实际完成,经纪公司的行为仅为履行瑕疵,应向护肤品公司退还部分推广服务费作为赔偿即可。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经纪公司应向护肤品公司赔偿各项诉讼费用共计3.5万余元。
关于宝山区产品推广和宝山区招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信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