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途科技今天给各位分享德阳公共设施产品推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德阳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和分享本站。
公共设施的作用
一:为了整个社区的环境。比如垃圾桶,当把垃圾主动扔进垃圾桶时就可以保持卫生的干净。
二:方便市民。比如一些健身器材,宣传栏等。
三:可以获取最大的城市社会效益,因免费使用带来的好名声和城市人文关怀,有利于树立塑造现代化的、高度文明的城市形象,这样的效益要远比收费取得的经济效益大,充分展示了现代都市社区政府"一切为了社区成员,为了社区每一个人"的价值理念。
四:容易和迅速凝聚人气,化解城市空心化现象的压力,因都市社区公共设施关系免费使用将大大降低社区常住成员的生活开支,同时吸引更多高层次的外来人入住,从而在保持社区地块的土地资源价格和房价高居不下,增加社区的税收,提升社区政府的公共财政能力,这是现代公共政府提供免费公共产品带来的良性互动结果。
五:有助于提升人的素质,人们在接受公共设施免费服务的过程中,感受最多的是现代文明城市的温馨,强化的是一种现代公共意识,养成的是一种良好的消费习惯,有利于构筑都市社区健康的精神家园,打造完美的城市精神,从而增进社区的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爱护公共设施标语八字 爱护公物的宣传标语
1.爱我多一点,光明多一点。
2.路灯伤痕累累,你也累累伤痕。
3.爱护公物就是爱惜自己;破坏公物就是践踏自己。
4.爱护公共设施,提高自我修养。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可破坏,你我做到。
6.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7.爱护公物,如宝如珍,公共设施,同享同乐。
8.爱护公物就是爱惜自己;破坏公物就是践踏自己。
9.爱护公共设施尽你我应有责任。
10.小草青青,小脚轻轻。
11.提高自我修养,爱护公共设施。
12.有了您的保护,才有明天的光明(指路灯)。
13.人人有颗公德心,爱护公物人人赞。
14.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还你绿色的生命!
15.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16.贯彻环保教育,宣导环保资讯。
17.咱们和小树一齐成长!
18.爱护公共设施,是你我应有的职责。
19.企业求发展,环保须先行。
20.绿色的草地多美,小兄弟姐妹的行为更美。
21.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22.绿色礼貌是期望,让咱们一齐来播种期望吧!
23.绿水青山是我家,大家不好破坏他。
24.别踩我,我怕疼。
25.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26.废旧电池随处丢弃的危害。
28.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工业污染防治。
29.以爱护公物为荣,以损坏公物为耻。经典qq个性签名
30.技术是基础,管理是动力。
31.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
32.公共设施齐享有,大家快乐乐悠悠。
33.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34.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35.千万别踩疼了小草呦
36.路灯是城市的眼睛,请您爱护每一双眼睛。
37.爱护公物,如宝如珍,公共设施,同享同乐。
38.爱护路灯人人有责。
39.爱我是为了驱走黑暗。
40.以爱护公物为荣,以损坏公物为耻。
爱护公共设施的标语
1、小草微微笑,请你把路绕。
2、爱护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标兵。
3、爱护公物,如宝如珍,公共设施,同享同乐。
4、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5、公共设施齐享有,大家快乐乐悠悠。
6、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
7、小花多可爱,请你别伤害。
8、全员参与、强化管理;精益求精、铸造品质。
9、爱护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标兵。
10、草木无情皆愿翠,行人有情多爱惜。
11、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气氛融洽,工作规范;提升品质,安全保证。
12、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13、一物一景勿破坏,爱护公物齐关怀。
14、人人有颗公德心,爱护公物人人赞。
15、爱护公共设施,是你我应有的责任。
16、建环保模范城市,创美好幸福生活。
17、爱护公共设施,提高自我修养。
18、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公共设施。
19、生产绿色产品,节约地球资源。
20、提高自我修养,爱护公共设施。
21、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你动一动手,不留下任何纸屑!
22、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23、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平衡。
24、保护生物多样性。
25、以爱护社区为荣,以诋毁社区为耻。
26、提布袋购物是一种时尚。
27、绿色的草地多美,小朋友的行为更美。
28、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29、废旧电池随处丢弃的危害。
30、千万别踩疼了小草呦!
31、贯彻环保教育,宣导环保资讯。
32、爱护公共设施,是你我应有的责任。
33、企业求发展,环保须先行。
34、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35、花儿用美丽装扮世界,我们用行动美化校园!
36、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流畅不会错。
37、种树种草,有利环保。
38、小草青青,小脚轻轻。
39、以尊老爱幼为荣,以欺软怕硬为耻。
40、以爱护公物为荣,以损坏公物为耻。
41、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42、有了您的保护,才有明天的光明(指路灯)
43、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44、街心公园铜雕马,游客照相骑上它;公共设施齐爱护,人人有责视如家。
45、不要旁观,请加入环保行动者的行列。
46、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工业污染防治。
47、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换完全。
48、一物一景勿破坏,爱护公物齐关怀。
49、别踩我,我怕疼。
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可破坏,你我做到。
51、绿色、文明是希望,让我们一起来播种希望吧!
52、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保护环境。
53、无污染旅游——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记忆,什么都不要带走。
54、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55、花儿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56、爱护公共设施,提高自我修养。
57、提高自我修养,爱护公共设施。
58、绿水青山是我家,大家不要破坏他。
59、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60、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61、推行清洁生产,增强企业竞争力。
62、爱护公物,珍惜资源,勤俭节约,共同发展。
63、保护环境,功盖千秋,破坏环境,祸及千古。
64、选用无氟制品,保护臭氧层。
65、爱护公共设施尽你我应有责任。
66、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促进环境污染防治。
67、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还你绿色的生命!
68、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69、小草在成长,请勿打扰。
70、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71、老毛病、要根治,小问题、要重视。
72、请不要再来伤害我。
73、全员参与改善,持续环保社区。
74、爱护公物,珍惜资源,勤俭节约,共同发展。
75、爱护公物就是爱惜自己;破坏公物就是践踏自己。
76、购买尾气排放达标的汽车。
77、贴近文明,靠近方便。
78、技术是基础,管理是动力。
79、桌椅是知识的桥梁,请不要过河拆桥。
爱护公物标语
1、以尊老爱幼为荣,以欺软怕硬为耻。
2、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3、以积极进取为荣,以碌碌无为为耻。
4、爱护公共设施,是你我的责任。
5、绿色、文明是希望,让我们一起来播种希望吧!
6、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气氛融洽,工作规范;提升品质,安全保证。
7、让天空永远湛蓝,让绿荫拥护家园。
8、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9、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源头上预防污染。
10、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
11、我的脸太脏,要一些空白。
12、来也匆匆、去也冲冲。
13、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14、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15、注意个人卫生,如厕后请洗手
16、小草青青,小脚轻轻。
17、工资你高我也高,环保意识要提高。
18、讲求实效、完善管理;提升品质,增创效益。
19、全员参与改善,持续环保社区。
20、技术是基础,管理是动力。
21、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换完全。
22、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
23、别踩我,我怕疼。
24、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25、污染环境千夫指,保护环境万人颂。
26、推行清洁生产,增强企业竞争力。
27、老毛病、要根治,小问题、要重视。
28、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
29、废旧电池随处丢弃的危害。
30、今天你冲了吗?
31、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流畅不会错。
32、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化完全。
33、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34、选用无氟制品,保护臭氧层。
35、无污染旅游——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记忆,什么都不要带走。
36、绿色的植物就是我们的宝贝,宝贝需要我们爱护它。
37、爱护我们的地球从点点滴滴做起。
38、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39、推动全员品质活动,提高全员工作士气。
40、花儿用美丽装扮世界,我们用行动美化校园!
41、我们和小树一起成长!
42、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保制度。
43、小草在成长,请勿打扰。
44、愿绿色天天与我们相伴!
45、树立科学持续发展观,全民共创环保模范城。
46、清扫清洁坚持做,亮丽环境真不错。
47、行动是成功的开始,等待是失败的源头。
48、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你动一动手,不留下任何纸屑!
49、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促进环境污染防治。
50、酸雨是地球万物的共同敌人。
51、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
52、厕所卫生要注意,干净清洁常保持。
53、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54、身体要健康,环保是保障。
55、小花多可爱,请你别伤害。
56、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
57、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58、多乘公交车,少用私家车。
59、小草微微笑,请你把路绕。
60、请选用无磷洗衣粉。
61、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还你绿色的生命!
62、绿色的草地多美,小朋友的行为更美。
63、21世纪拒绝含铅汽油。
64、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
65、让蓝天白云永驻,愿绿水青山长留。
66、灭绝一种动物,人类会失去一位朋友。
67、增创环境新优势,再创汕头新环境。
68、贴近文明,靠近方便。
69、请不要再来伤害我。
70、别让坚强的生命,成为足下阴魂。
71、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工业污染防治。
72、贯彻环保教育,宣导环保资讯。
73、积极推展减废运动,落实做好废弃管理。
74、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75、种树种草,有利环保。
76、以爱护社区为荣,以诋毁社区为耻。
77、生产绿色产品,节约地球资源。
78、街心公园铜雕马,游客照相骑上它;公共设施齐爱护,人人有责视如家
79、创模你我他,实惠在大家。
80、您热爱生活吗?请爱护美丽的花草吧!
81、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82、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83、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84、绿水青山是我家,大家不要破坏他。
85、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平衡。
86、建环保模范城市,创美好幸福生活。
87、花儿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88、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如茵!
89、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的环境安全准则。
90、草木无情皆愿翠,行人有情多爱惜。
91、时时寻求效率进步,事事讲究方法技术。
92、以互帮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93、如厕后请冲水,不要乱丢杂物
94、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
95、以爱护公物为荣,以损坏公物为耻。
96、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97、千万别踩疼了小草呦!
98、让小树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99、全员参与、强化管理;精益求精、铸造品质。
爱护公物名言警句
1、小草在成长,请勿打扰。
2、来也匆匆。去也冲冲。
3、以互帮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4、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5、以爱护公物为荣,以损坏公物为耻。
6、花儿用美丽装扮世界,我们用行动美化校园!
7、千万别踩疼了小草呦!
8、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9、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
10、爱护公共设施,是你我的责任。
11、绿色的植物就是我们的宝贝,宝贝需要我们爱护它。
12、注意个人卫生,如厕后请洗手。
13、小花多可爱,请你别伤害。
14、只有保护环境,明天,美好的明天!就指日可待了!
15、让小树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16、厕所卫生要注意,干净清洁常保持。
17、植树造林,功在千秋。
18、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19、用好你的手,垃圾无处溜。
20、花儿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21、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应该同舟共济。
22、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23、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还你绿色的生命!
24、止住您的脚步,留住一片绿茵!
25、今天你冲了吗?
26、绿色、文明是希望,让我们一起来播种希望吧!
27、以尊老爱幼为荣,以欺软怕硬为耻。
28、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
29、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如茵!
30、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
31、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32、别让坚强的生命,成为足下阴魂。
33、请不要再来伤害我。
34、我是一朵花,请爱我,别采我。
35、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
36、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37、贴近文明,靠近方便。
38、别踩我,我怕疼。
39、绿色的草地多美,小朋友的行为更美。
40、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41、小草青青,小脚轻轻。
42、如厕后请冲水,不要乱丢杂物。
43、您热爱生活吗?请爱护美丽的花草吧!
44、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
45、斩断飞向天空的“黑龙”,拥有湛蓝的天。
46、以爱护社区为荣,以诋毁社区为耻。
47、愿绿色天天与我们相伴!
48、我的脸太脏,要一些空白。
49、我们和小树一起成长!
50、追求绿色*时尚、走向绿色文明。
51、用我们的双手,保护我们的地球。
52、希望有一天,垃圾筒也会下岗。
53、以积极进取为荣,以碌碌无为为耻。
54、有花有草,不摘花草,无花无草,应栽花种草,破坏环境,岂不可惜。
55、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多部门:鼓励建设智能公共设施
住建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对新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明确要求设置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基本智能产品要求,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提升社区安防水平;养老设施应配置健康管理、紧急呼叫等智能产品,提升社区适老化水平;鼓励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慧停车、智能健身、智能灯杆、智能垃圾箱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广电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网信办、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数字家庭是以住宅为载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满足用户信息获取和使用的数字化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数字家庭的功能和服务内容不断扩充,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智能化水平不高、产品系统互联互通不够等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和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深度融合数字家庭产品应用与工程设计,强化宜居住宅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数字家庭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安全保障、政策制定等方面作用,推动形成多元化参与协同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立足于城市基础条件和消费现状,做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求分类发展,鼓励试点先行,推动数字家庭应用落地。
——坚持融合共享,创新发展。强化跨领域跨行业产品与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与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带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跨界应用的产业生态。
——坚持安全可靠,绿色发展。强化网络和信息、文化和宣传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居民隐私,保障数字家庭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严格遵循绿色低碳循环的基本要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底,数字家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基本健全,基础条件较好的省(区、市)至少有一个城市或市辖区开展数字家庭建设,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生活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构建比较完备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新建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拥有必要的智能产品;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拥有一定的智能产品,数字化改造初见成效;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态;健康、教育、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数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较为完善。
二、明确数字家庭服务功能
(一)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管理和控制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的感知与互动,防范非法入侵、不明人员来访,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以及节能控制、环境与健康监测等。
(二)满足居民线上获得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获得建筑设施维修、家政、医疗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自然灾害预警提醒、教育、餐饮外卖、养老助残、医疗咨询、预约诊疗、居家办公、快递收寄、电子商城、房屋租赁、交通出行、旅游住宿、影音娱乐、健身指导等服务。
(三)满足居民线上申办政务服务的需求。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医疗健康、住房保障、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政务服务事项进家庭,充分利用智能家居产品,联动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一屏办”“指尖办”“电视办”。
三、强化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
(一)加强智能信息综合布线。加大住宅和社区的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投入力度,实现光纤宽带与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广播电视光纤与同轴电缆入户。鼓励开展光纤到房间、光纤到桌面建设,着力提升住宅户内网络质量。推动三网融合,推广住宅户内综合信息箱应用,提升满足数字家庭系统需求的电力及信息网络连接能力,预留充足的数字家庭接口和线路。
(二)强化智能产品在住宅中的设置。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明确户内设置楼宇对讲、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设置健康、舒适、节能类智能家居产品;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适老化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并对门窗、遮阳、照明等传统家居建材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
(三)强化智能产品在社区配套设施中的设置。对新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明确要求设置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基本智能产品要求,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提升社区安防水平;养老设施应配置健康管理、紧急呼叫等智能产品,提升社区适老化水平;鼓励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慧停车、智能健身、智能灯杆、智能垃圾箱等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鼓励既有社区参照新建社区设置基本智能产品,并对养老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
四、完善数字家庭系统
(一)加强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细化数字家庭功能设置,支持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基础平台。以数据集成、应用集成等技术手段,提高平台接收、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推动服务精细化,提升居民生活智慧化、便利化。
(二)加强与相关平台对接。推进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与新型智慧城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等平台的对接,开放信息接口,在遵循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居民更加安全便利地获得政务、社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
(三)推进智能家居产品跨企业互联互通和质量保障。规范智能家居系统平台架构、网络接口、组网要求、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家居设备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打破不同企业智能家居产品连接壁垒,提升智能家居系统平台、设备产品、应用等对IPv6的支持能力,提高设备兼容性。鼓励符合条件的检测认证机构开展产品检测和认证,保障产品质量。
(四)强化网络和数字安全保障。数字家庭系统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网络安全技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技术等必要措施,保障数字家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确保收集、产生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遵守密码应用规定,形成安全可控完整的产业生态系统。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数字家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城市或市辖区为单元,综合利用信息化资源,推动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建设,强化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协同发展。
(二)加强科技支撑。充分发挥行业领先企业及科研机构作用,加大数字家庭系统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产学研用基础软件与应用平台研发。加快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人体位置及行为状态获取等新型传感技术研发,重点推进核心芯片、部件、安全等关键技术创新,构筑自主创新技术产业体系。
(三)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数字家庭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智能家居规划设计、安装施工、运营服务等标准,制定综合信息箱等设施配置标准。完善智能产品、数字家庭场景、智能家居,以及广播电视、通信与数据技术要求、系统功能要求等标准,优先制定安全与隐私保护、设备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等关键标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鼓励制定快速适应技术发展与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加大标准供给。
(四)加强人才培养。重视数字家庭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作为支撑数字家庭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储备相关专业人才。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共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与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五)做好宣传引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区组织作用,开展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与成果推广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数字家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如何推动中心镇、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集布局、标准化配置
要根据农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功能齐全的村务活动室、劳动保障服务室、卫生室、警务室、文化活动场所、广播室、体育健身场所、放心店、幼儿园以及浙江农民信箱和党员远程教育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引导各连锁经营主体在中心村设立融商品经营、农资供应、农技推广等多种便民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网点;引导金融机构、电信、供电、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基层综合服务社建设,在中心村设立站点,开展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推进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设施高起点、高标准建成投入使用;要按照“对口负责、积极争取”的要求,努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要求完成。
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绿化作业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活动,指导、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六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等工作。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规范及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设置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第十条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商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第三章 分类标准与分类投放第十一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垃圾。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际,适时调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应投放至按要求设置的临时贮存场所;
(二)易腐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三)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五)家庭或者单位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单独投放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的回收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六)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修订。
公共设施的使用状态是什么意思
公共设施的使用状态的意思是
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公共设施是由政府提供的属于社会的给公众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设备。按经济学的说法,公共设施是公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从社会学来讲,公共设施是满足人们公共需求(如便利、安全、参与)和公共空间选择的设施,如公共行政设施、公共信息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教育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屋等。城市公共设施不同于农村公共设施,具体来说,城市公共设施是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城市垃圾(包括粪便)处理系统、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港口、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广场、城市路灯、路标路牌、城空防空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按收费与否,有收费和不收费之分。从空间布局来分,有全市性公共设施、区域性公共设施、邻里性公共设施三种。
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实施城市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的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经批准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第三条 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城市管理目标,理顺城市管理事权,建立统筹协调、考核评价、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机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具体管理内容和执法事项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其他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整合城市管理服务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指导、督促居(村)民委员会以及辖区内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社区成员参与城市管理,将城市管理要求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落实社区自治管理责任,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第六条 供水、供电、供气、邮政、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服务单位应当保证经营服务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有权对本物业区域内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规范公共文明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有权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通过多种方式举报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违法线索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奖励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八条 城市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新区开发、旧城改建应当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公共服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移交相关单位管理。第九条 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公共交通、给排水、防洪排涝、地下管网、公共信息标志标识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管理,及时修复、更换损毁的设施,保持各项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第十条 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况需要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因工程建设需要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通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第十一条 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整洁、美观、协调,出现破损、脱落、污秽等影响市容的,其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进行整修、清洗、更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沿街立面安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外置式防护栏(网)、遮阳(雨)篷、空调外机及接水管等设施。第十二条 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出现外形污损、图文残缺、显示不完整、脱落等影响市容的,其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修复前暂停使用。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征得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禁止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海报等宣传品。
德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和管理,创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德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德阳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文字、图像、电子显示装置、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设置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广告栏、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广告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利用公共汽车车身等移动载体外部设置广告的行为;
(四)利用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他设施在户外设置广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在经营地、办公地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字号、商号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的行为。第四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责做好本辖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章 规划与规范第六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德阳市市辖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第七条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城乡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形式等具体要求。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规划适量的公益广告点位,并对商业广告点位投放公益广告的时长、篇幅等作出要求。第九条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城市容貌标准》以及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等管理规范依法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第十条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应当征求公安、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实施管理。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应当公开,方便设置者、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三章 设置管理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的;
(五)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征得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大型户外广告是指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大于等于4米或者广告设施单面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第十四条 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的文件;
(三)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证明文件和载体位置关系图;
(四)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
(五)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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