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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08年东莞文化已建成基础设施简介
近年来,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还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禁毒先进单位、全国两基教育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篮球城市、全国体育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教育强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也已通过验收。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
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以山地、丘陵、河道、园地、农田林网等防护隔离绿地组成伸入城市内部的绿楔。规划市区2015年绿化覆盖率不小于50%,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07平方米/人。
规划2010年市级公园13座。另有同沙郊野公园、绿色世界公园、东莞植物园和水濂山郊野公园等郊区公园和保护区。
规划确定的八大城市对外通道为:东北新温塘通道、东部莞樟公路通道、东南规划南外环路通道、南部莞长公路通道、西南石鼓立交处通道、西部北环公路通道、西北部莞穗大道通道和北部环珠三角高速公路东莞段通道。规划确定了各通道的具体景观建设要求,力求创造各通道不同的景观主题。
规划根据河道、黄旗山楔入城市的自然地理特征,结合自然丘陵、绿地等创造和建设六条切入市区的楔形绿带,使城市形态与自然形态有机结合。楔形绿带必须严格控制和保护。
旧城区规划分为三大片区。
(1)运河东片区用地168.5公顷,以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游览休憩为主。在西正路和向阳路之间,结合原有迈豪街、同德街及文化广场,加以补充完善,形成商业步行区和文化娱乐中心。
(2)运河西片区用地172.8公顷,该区以传统风貌的商业服务业为主要功能。结合原有大西路、中兴路、和平路、中山路等骑楼商业街,加以完善,形成商业步行区。
(3)桥南片区:用地125.40公顷,该区以居住为主。
旧城区道路分为市级主干道、区内主路、次路、支路四级。规划主干道间距 600米左右,次干道间距300米左右。主次干路相互联通,形成网络。环绕旧城区形成内外两条环路,其中外环由沿江路-可园路-金牛路-罗沙路等道路组成,主要担负旧城区过境交通组织;内环由下关路-向阳路-新芬路等道路组成,担负旧城区内部的主要交通组织。
考虑市内车辆和外来车辆临时停放的需要,旧城区停车场采用小型分散布置,停车场位置选择要顺应主要交通流向。规划按每人0.9M2设置公共停车场,旧城区共设2700个公共停车位,分为28个停车场,其中运河西区11个,运河东区14个,桥南片3个。
旧城居住区住宅分为一类住宅、二类住宅、三类住宅和特色建筑四类。规划确定了分类改造和控制的具体指标。在各类住宅区中的破旧危房应拆除,不准许就地翻建,原基地改为公共绿地或停车场用地。
规划逐步全部搬迁旧城内有污染和与居住混杂的工厂。市粮食仓库及其加工厂占地2.11公顷,改建为特色游乐城。人民医院南侧东江大堤外仓库,规划迁至龙湾港库区,原址作东江公园。船闸公园西南侧东江大堤外的生产资料公司仓库和医药保健品仓库,规划将其分别迁至龙湾港库区和篁村外贸库区,原址作为绿地。船闸公园西北、运河西岸的二轻仓库,规划将其迁至篁村外贸库区,原址改建住宅。东莞大桥桥洞内的仓库和商店,严重影响交通,规划将其迁出,原址改造为绿地。
规划在西正路和向阳路之间,综合现有迈豪街设置商业步行区。充分利用周围原有商业设施,新建一批3~5层的商业建筑,将专业商店集中,组成专业街。
修缮大西路、中兴路、和平路、中山路等三十年代前后建成的传统商业骑楼街,维护其传统商业风貌。振华路由于交通原因道路须拓宽至23M,两侧原有三层破旧商店均须拆除、改建为6层新商业骑楼街。
规划尽量利用原有文化设施,在各片区各设一处文化馆,作为大众化文化娱乐场所(包括片区级青少年及老年活动中心)。在文化广场东面的街坊内,利用原有一组富有特色的住宅(同德街5巷18、11、12、15号,新芬路23、25号)改建为民俗博物馆,用地0.25公顷。
规划将体育学校迁至同沙。运河东区原游泳场向南扩展,用地面积21494㎡,除保留游泳馆、跳水池外,补建标准池、比赛池和看台。在人民公园内的蓝球场和大型运动场仍保留,远期拟将大型运动场迁出,原址改为绿地。运河西区在洲面坊路和光明路转角处设一处运动场,面积17347㎡,内设三百米环形跑道,篮、排球场和游泳池。桥南区在滨河路旁东莞大桥南侧设一处运动场,面积9021㎡,内设三百米环形跑道及篮、排球场。游泳场设在闸门公园北面,滨江路东侧,内设儿童池及标准池,面积5686㎡,以及三百米环形跑道及篮、排球场。
重点保护片区。划定四个保护片区分别实施重点保护。并对一些重点文物进行妥善保护。
1、西城楼保护区:规划要求重点保护。以城楼中心为圆心,半径50米以内为绝对保护区,区内开辟广场进行绿化,严禁设置任何建筑物;半径50~80米内为景观保护区,允许建高度12米以下的建筑;半径80~150米范围内为环境保护区,不允许新建高层建筑。
2、可园保护区:可园本身为绝对保护区,可园内建筑物及景物(包括树木),不得变动更改;景观保护区范围北至下关路,东至可园东墙外14米,南至高架桥。原有水塘要保护。可园东墙外14米内须植树绿化,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可园至高架桥范围内不得建任何建筑物,并须对高架桥进行垂直绿化美化。在西至珊洲河及东江南支流,北至大西路、振华路,东至运河西路,南至高架桥以内为环境保护区,不得新建高层建筑。
3、金鳌洲塔保护区:以金鳌洲塔为中心,四周各控制300米为景观保护区。保护区内河堤路西侧只能修建四层以下建筑;河堤路外侧不得设置任何建筑和构筑物,以绿化为主,可以设置临时性的游览服务设施。其四周800米内为环境保护区,不得新建高层,建筑各路段须注意塔轮廓的显露,使金鳌洲塔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显示其控制地位。
4、同德街特色民居保护区:同德街5巷11、12、15、18号及新芬路23、25号,形成了一个特色民居群。规划考虑辟为民俗博物馆,并划定为保护区。可按其原样进行修缮,周围改建或新建的建筑注意与之保持协调。
重点保护街区。规划将大西路、中兴路整条街区设为景观保护区,区内质量较好的如大西路3~6号、34号、36号;中兴路24号、28号、30号、32号、38号需绝对保护。有些年代久远、破损较严重的,可依其原样翻修;若拆掉重建则必须按照整条街的建筑风格、材料质感及规模大小新建。在街道上视野内不得出现影响街道风貌的建筑,街道上的一些设施尽量做到古朴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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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康复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健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积极开展社会助残活动。确保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
1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由市普法办组织一次考核。组建“五五”普法宣讲团分赴社会各阶层进行普法培训。在车站、公园、工业区等地段设立法律宣传栏,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普法宣传。开发普法信息平台,建立普法网站,开展网上普法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活动。编印普法读物、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做到法制教育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有安排、有考核;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16、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做好政府诚信建设的规划。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明礼守信、廉洁清正的行政作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坚持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办事承诺制, 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公共决策咨询听证机制,实行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求计问策于民。完善行政复议、信访制度,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办好“阳光热线”、“镇长热线”等咨询沟通平台,及时处理有诺不践的投诉。确保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17、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个人和企业信贷信用信息在各商业银行的数据共享,有效防范信用风险。2006年下半年,全市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并入全国网络。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定期召开全市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暨“文明诚信市场”表彰大会,在全社会形成“守信用、重诚信、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18、大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查处机制,形成打假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打假办指导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充分发挥“12315”申报举报平台网络和“12365”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坚持市场监管和抽查,从源头上打假治劣。开展专项打假行动,打击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严肃查处庇护制假售假的公职人员,全面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大力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建立3条以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确保全市范围内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19、大力打击走私贩私。在东莞打私办网站中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和健全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健全打私机构设置,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实施奖罚规定,加大走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党政干部参与走私贩私。
20、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和服务,大力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绿卡”制度、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集中服务日服务制度、关贸协调会议制度、世界500强企业跟踪服务制度等,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全面的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大力创建服务型机关、法制型机关、学习型机关。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法乱纪行为。
21、大力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政府部门“窗口”办事行业树立以人为本和市民主体意识,制订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为群众提供透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制订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市民办事。制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凭制度办事。狠抓“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窗口”行业提倡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85%。
(24、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利用“学习论坛”、“都市沙龙”、“女性论坛”、“社区论坛”、“主题校(班)会”等平台,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形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形势教育阵地。
26、广泛开展市民教育。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完善市民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教育网点,形成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完善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贯彻《广东省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方案》,加大对成校基地、设备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和健全市民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教学点。切实执行《民办教育促进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
27、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积极向中央媒体推荐宣传我市的先进典型,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对本市重大先进典型的知晓率≥80%。开展“城市精神年度人物”、“年度新闻人物”、“见义勇为好市民”、“创业致富能手”、“优秀企业员工”等评选活动。树立青年先进典型,开展“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促进女性成才,开展“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
28、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强化德育教育在学校全局工作中的首要地位,让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29、积极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氛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在网吧管理方面,实行网吧营运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管理方面,不得使用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创造条件办好东莞广播电视台和电视少儿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净化电视荧幕。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30、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积极开展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要求高中生参加活动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市、镇(街道)两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加强教育系统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建设市中小学德育基地,争取2007年底峻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儿童活动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其在德育教育方面的功能。健全团队活动制度,经常性开展团队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净化社会环境。大力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积极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加强对营业性网吧和各类书刊音像门店的管理,加大查处“黑网吧”和非法出版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舆论环境、法制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31、改革和完善学校教育。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促进师生和谐相处和健康发展。继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加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各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违纪学校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村办小学联合办学,提高办学的规模和效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挖掘公办学校潜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切实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全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实行市财政统发工资制度。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城乡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在去年全市本市户籍人口人均教育经费支出2933元、常住人口人均868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供给水平。在目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5%(测评体系要求90%)的基础上,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32、完善科普设施,强化科普工作。以东莞科学馆为依托,发挥科普展教中心和青少年科普活动中心的作用,积极举办大型科普展览,常年免费向市民开放。在现有8个科普基地的基础上,再创建5个科普基地,力争再创建1个省级科普基地。各镇(街道)建设科普宣传栏或科普橱窗,定期开展宣传,每季度更新一次。创建10个科普示范社区,积极开展“科技进步月”宣传活动,继续办好“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节目,积极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建立全市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落实人均科普经费支出>1.0 元。开展全市性科普活动≥3次/年。
33、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2005年,我市互联网用户约65万户,固定电话用户383.9万户,以650万常住人口算,每百人互联网用户达到10户(测评体系要求10户以上),城市电话主线普及率达到59%(测评体系要求40%以上)。未来几年,着力建设覆盖全市、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抓好集约化信息管线和城市主干宽带网建设,加快实施移动信息化“八项工程”,重点推进3G移动通信、数字电视和通信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信息高速主干网,建立以光纤接入为主的综合接入网。
34、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图书馆之城。把东莞图书馆建成以数字图书馆为基础,体现知识交互理念、融合传统图书馆功能的国家一级图书馆。实行总分馆制,实现全部镇(街道)图书馆都纳入总分馆体系,8个中心镇的图书馆在2008年前达到国家文化部制定的县级图书馆定级标准,其它镇(街道)图书馆达到东莞市图书馆建设达标标准,80%的村(社区)设有图书馆(室),基本实现1.2万人常住人口拥有一个图书馆(室),全市每百人拥有藏书160册(件)以上。建设广场文化之城。力争到2008年底,实现每5000户籍人口建有一个面积5000平方米、有特色的文化广场,50%的万人以上企业拥有一个文化广场(或文化公园),形成遍布全市的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文化广场网络,使文化广场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乐园、各种文化活动的中心、文化经济融合的平台,成为我市的文化品牌。
35、抓好国家档案馆建设。目前我市档案馆已晋升为省特级档案馆,并成为市委、市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提高档案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市档案馆作为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作用。
36、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民体育锻炼水平。加大投入,逐步增加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目前我市拥有的公共体育设施,按户籍人口算,人均达到3.53平方米,按东莞现有6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算,人均达0.818平方米,已达到标准。未来几年,将投资8亿多元,兴建综合性的体育场馆,进一步提高体育设施的档次,推进各镇(街道)体育设施均衡发展。我市目前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800多人,要加强培训,确保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2人。从2006年起,每年举办五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每期要求各镇(街道)推荐100人参加培训班,到2007年末新增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人均拥有指导员人数达到测评标准。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鼓励市民参加锻炼,确保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45%。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把体育运动引入工厂、企业,使企业员工得到锻炼。积极开展全市运动会、全市篮球联赛、龙狮大赛、各镇(街道)和单位体育节、龙舟竞渡等群众体育活动,营造崇尚健康运动的社会风气。2006年承办好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并争取在省运会上取得好成绩。
37、大力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建立社区居委会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员注册登记制度,确保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群艺馆、文化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各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文艺创作辅导员。继续办好中国歌舞团东莞分团,增办几个专业艺术团体。平均每个镇(街道)建立20支以上的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参与性强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确保镇(街道)级文化广场每年举办10次以上文化活动。
40、整治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加强沿街店铺管理。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坚决遏制乱搭建,治理“张贴顽疾”,加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城市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和无非法摊点现象,沿街店铺无跨门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沿街店铺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
41、加强交通站点管理。2006年,制定全市公交系统10年发展规划,构建线路覆盖全市、运行畅顺有序、乘坐安全快捷的城市公交体系。加强对公交行业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文明素养。狠抓车况车貌和车厢环境管理,提升公交行业的服务水平。实施公交车刷卡乘车,方便乘客和规范收费标准。坚持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和乘客的安全。确保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有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场地,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确保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12台。
42、建立良好的公共道德秩序,加强公共设施维护。实施“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按“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治理城市环境。从2006年开始,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以整治生态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旧村、整治农贸市场和整治“六乱”(乱停、乱放、乱摆卖、乱搭建、乱丢垃圾、乱拉挂)为主要内容的“五整治”工作,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五年基本完成”。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相关人员经费。全市各镇(街道)加快完成环境卫生、绿化专项规划。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落实属地管理制度、“门前三包”制度、旧村和“三地”制度等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建好和管好一批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无手机声音。
4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立和落实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抚恤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2006年内成立“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订《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和《东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定期举办义演募捐活动,表彰见义勇为好市民和先进集体,为基金会筹集资金。树立和宣传学习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确保市民对见义勇为的支持率≥90%。
45、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广泛开展公益活动。设立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2006年底前正式成立慈善会,2007年前力争各镇(街道)成立慈善会。进一步抓好“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在莞城、石龙抓好试点,到2008年,全市大部分镇(街道)都建有“慈善超市”。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每年组织向对口扶贫地区的捐赠活动。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加强社会捐助站建设,在全市形成完善的捐赠接收网点。大力实施“爱心助学”行动,推进助学活动的社会化进程。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无偿献血量在临床用血量中的比例≥80%;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行为的认同率≥50%。
46、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力度,成立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工作的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实现注册志愿者信息化管理,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不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能力,完善我市青年志愿者培训机制,加大推广志愿者服务理念的力度。形成各种志愿者活动每年正常开展的机制,定期组织一系列活动,确保孤、老、病、残、弱得到志愿服务。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47、加快经济发展。2005年,我市生产总值达218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0.2%,按常住人口计,人均生产总值3.3万元;财政收入33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6.2%。未来几年,确保我市GDP增长率继续高于全国同类城市水平并实现经济发展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发展文化事业,构建绿色环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文明和谐东莞。规划实施投资总额约1532亿元的包括交通工程、能源和供水工程、防灾减灾工程、自主创新工程、产业优化工程、文化新城工程、环保生态工程、和谐平安工程等八项重大工程。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力争五年翻一番的目标。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2005年,我48、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加快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均拥有道路水平,提升城市交通能力。未来几年,投资400多亿元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公路改造、轨道交通工程等,推动交通网络向全市全面延伸。2006年,市财政投资4.4亿元用于镇(街道)联网公路升级改造。完成龙大高速东莞段建设和北王公路改造,启动惠常高速、莞深高速第三期,续建常虎高速新联支线,改造莞深高速黎光至东莞立交段。动工兴建环城路北环、环莞快速路一期、东莞大道延长线等。到2008年,确保大幅度超出测评体系中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平方米的要求。
52、扎实推进城市绿化工作。2005年,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是41.23%(测评体系要求>35%),绿地率是36.71%(要求>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16.23平方米(要求>8㎡)。2006至2008年,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全市采取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点线结合手法,实行规划建绿,见缝插绿,营造环境绿带,建设道路绿线,建设公园绿地,不断提高全市的绿地面积,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现代林业生态体系,实现“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城市绿化景观。投资4.3亿元,建设和完善市内五大生态森林公园。创建“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成果,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开展“绿化模范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逐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
53-54、加强环境治理。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保证各项环保治理资金的筹措和落实,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
综合治理水环境。加强饮用水源区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把各主要水厂吸水点及31座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划定为水源保护区。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投入71.1亿元,于2007年底建成36项、总处理规模为21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实施《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和《东莞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方案》,对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加快建设9个环保专业园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密切监控企业排污行为。全面清理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主要河涌和近岸海域。抓好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水源涵养,切实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加强与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周边城市沟通协作,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解决跨界污染问题。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内无劣质V类水体,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8.9%(测评体系要求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整治大气污染。加快市域内电厂脱硫工程,对电厂和工业锅炉安装烟尘净化装置,大幅削减沙角A、B、C电厂硫排放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整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积极控制交通、建筑等扬尘污染,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全年80%以上的天数的空气污染指数(API)100,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在80%以上,酸雨频率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探索实行垃圾资源化综合治理和应用。实施《东莞市固体废物处置工程规划》,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应用体系。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程,鼓励和扶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推动废品回收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探索海边填埋垃圾方式,加快固体废物焚烧厂余热的回收利用。到2007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发电机、锅炉等固定声源的限期整治,降低固定声源的噪声污染。确保我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7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七)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57、大力开展文明镇(街道)、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完善《东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注重自主创新,推动经济转型,促进创业就业。大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的现代城市公民意识,促进他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向城市化转变。确保“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80%。确保市级文明社区的比例80%。
58、持续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制定并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创建活动注重树立理想信念、提升基本素质、转变行政观念、强化法制教育、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率达100%。
59、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组织“文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评选活动,以此为契机加强建设工地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无导致伤残的安全责任事故、职工宿舍整洁有序、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要求城市工地封闭施工、安全施工、整洁施工、按时施工、安静施工,表彰一批优秀施工单位和样板工程。
61、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抓好创建工作宣传。开办“文明东莞”网站,设立“文明论坛”和“文明之星”电视和广播节目,使之成为展示文明的窗口、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平台。利用新闻、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社会调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东莞日报和东莞广播电视台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重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其数量广告总数的20%。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全市范围内无烟草广63、完善监督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视察活动,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听取意见。创建文明城市综合督导组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督办各项创建工作。建立市民巡访团、城市公共秩序和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检查等群众自治组织,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搞好创建工作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提高的有力措施。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群众信箱、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通道,征集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让群众查找存在问题,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是指在户外空间利用下列载体设置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广告栏、实物造型、光照图案或其他形式广告设施的行为:
(一)建(构)筑物和建筑工地围墙(挡);
(二)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站台、码头等户外场地;
(三)公交车候车亭、报刊亭、灯杆、电杆等户外公共设施;
(四)布幅、气球、充气装置;
(五)公共汽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
(六)其他载体。
本条例所称招牌设置,是指个体工商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地、办公地或者建(构)筑物,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或者建(构)筑物名称等内容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等的行为。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地面广告标牌设施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气象、轨道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并依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职权调整事项目录,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第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应当安全美观、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符合户外广告规划、城市容貌标准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六条 广告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第二章 规划与设置技术规范第七条 户外广告规划包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全市户外广告设施的分类控制空间布局,划分宜设区、严控区和禁设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地点、数量、位置、形式等具体要求。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地面广告标牌设施位置的规划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编制,作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一部分。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实施。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利用公共资源载体规划一定比例公益广告设施,但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
临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纳入户外广告规划。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一)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的建筑控制地带、地质灾害危险区的;
(二)利用或遮挡指路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
(三)利用行道树,或者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的;
(四)利用立交、高架桥梁,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安全的;
(五)利用建筑施工工地围墙(挡)设置商业广告的,但属于展示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字号、标志、工程信息的除外;
(六)利用沿街建筑立面悬挂布幔的;
(七)在建筑物屋顶(楼顶)新设户外广告设施的;
(八)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设地面广告标牌设施的;
(九)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或者妨碍消防车通行、逃生、灭火救援的;
(十)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十一)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市户外广告规划规定的其他情形。
东莞四个城区得特色是什么
1.万江区
一特色商业街”为配套的商贸业体系。 人居环境祥和美丽。万江坐拥近90公里东江水岸线,吸引了香格里拉酒店和阳光海岸、理想0769、水印长堤、盛世华南、明辉华庭、碧水云轩、幸福花园等大型楼盘抢先进驻,使万江版块成为众多置业者的首选区域。区内绿化覆盖率达34.55%,一年四季绿色盎然。市容整洁,2004年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万江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著名的“曲艺之乡”、“书画之乡”,一年一度的“万江区龙舟文化节”成为传统文化盛事。一直以来重视文化教育建设,文体康乐设施齐备,教育氛围浓厚,2005年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区内治安状况井然有序,为企业发展和市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莞城区:
莞城街道历史文化悠久,有广东四大名园之一可园、
可园题字
(迎恩门城楼)西城楼和代表东莞人开放、务实精神的却金碑等久负盛名的文物古迹。
【可园】
可园位于莞城街道博厦社区可园路,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园内有一楼、六阁、五亭、六台、五池、三桥、十九厅、十五间房,其名多以“可”字命名,如可楼、可轩、可堂。为莞城人张敬修所建,虽然可园占地面积不大,但园中建筑、山池、花木等景物却十分丰富。
【迎恩门城楼(西城楼)】
西城楼位于莞城街道市桥社区西
迎恩门城楼
正路口。建于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经多次维修,现仍保存完好。
3.东城区:
东城区位于东莞市中部,是市区四个区之一。全区面积约110平方公里,辖22个居民区(原19个村全部改制为居民区)和2个国营林场,有常住人口6.3万多,外来人口30多万。
东城区认真贯彻市委“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以东莞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努力打造“城市牌”、“外资牌”、“民营牌”,成功走出一条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路子,社会经济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4.南城区:
东莞市南城街道,原名东莞市篁村街道;2001年10月,篁村街道改名为南城街道。南城街道地处东莞市区南部,是中共东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辖区面积59平方公里,下辖17个社区,户籍人口6.2万,新莞人约15.3万。
南城街道地理位置优越,处于穗港经济走廊中间。广深高速公路、莞太路、东莞大道、科技大道纵贯全境,市区二、三、四、五环路横越全街道,构筑了“四纵十横”的发达交通网络。东莞市的大型城市标志性公共设施如:东莞市中心广场、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大厦、玉兰大剧院、东莞市博物馆、东莞市科技馆、东莞市图书馆、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均坐落在南城街道。南城街道目前有沃尔玛、诺基亚、雀巢咖啡、家乐福等世界500强企业12家
南城街道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6家,省民营科技企业26家,市民营科技企业72家,是全市高新科技企业和世界五百强企业较为密集的镇(街道);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汇丰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友邦保险、平安保险等诸多金融机构的东莞总部也都聚集在南城街道。
东莞划入深圳都市圈,将为东莞的发展带来哪些利好?
东莞划入深圳都市圈,会使得东莞的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等方面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东莞滨海湾公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东莞滨海湾公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2018-05-29在广东省东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福海路68号1栋3楼310室。
东莞滨海湾公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1900MA51R5JX94,企业法人杜志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莞滨海湾公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投资、物业租赁;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经营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设备维修;清洁服务;室内水电安装;展览展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与养护;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膳食管理服务;汽车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东莞滨海湾公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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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赢吉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东莞虎门赢吉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是2010-07-01在广东省东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注册地址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94号创丰商业大厦八层。
东莞虎门赢吉公共设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19005572659972,企业法人陈永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莞虎门赢吉公共设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在虎门滨海大道从事地下商场的物业管理(涉限除外)。建设东莞市虎门滨海大道地下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家用电器批发;鞋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服装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服装辅料零售;鞋批发;佣金代理;五金零售;服装辅料批发;服装零售;家具零售;家具批发;技术进出口。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4734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4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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