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递交什么部门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可延长1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扩展资料: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在线提交申请。
3、邮件或(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公示时间要求
要求:通过网站公示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意见请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修改内容及理由,以及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以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
信息公开第十五条例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的规定。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即行政主体向社会公众主动传播政府信息的途径和载体。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标准,总的来讲是追求传播的高效率,即以最小的成本使政府信息为最多的人群所知晓,要从便民、廉价、及时、灵活等方面综合考量。本条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公开方式相结合,将大范围公开与小范围公开相结合,将长期公开与短期公开相结合,供各级行政机关灵活选择,可以取长补短,最终形成多层次、多渠道、高效率的信息公开网络系统。除了本条列举的五种信息公开形式外,本法也并不限制行政机关因地制宜采用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事实上,各种公告栏、公告墙至今仍然是许多基层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
为什么国内网站的新闻大多一样,难道都是政府规定的
网站新闻以转载居多。
就算是第一手采编资料也要根据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新闻性的大小来安排,同一时段内如果某一或某类新闻意义重大的话自然会居于个网站的首位。至于你说的政府规定,应该是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建议如果有兴趣或想要详细探究该问题的话去看一些新闻基础类书籍。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于2007年12月29日由广电总局公布,并被宣布从2008年1月31日起实施。该规定的第八条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做出了严格限制。
依《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15年8月28日修订。
规定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