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主体是谁
营销的主体应当是服务于企业的战略和发展方向,作用是配合企业的正常运转,向前进。从销售的角度说:营销的主体是人,好的政策和制度制起来不难,难的是执行力,大家都做过这个游戏(传话)一句话由第一个人传到最后一个人,意思绝对变的不一样。相应的上面的政策和制度传到最底层,情况绝对也不一样。
互联网营销工作的起点
互联网诞生于1969年,此后随着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和通信越来越先进,当互联网用户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便吸引了营销人员的注意,开始互联网营销。国内大概是从2000年左右开始,到2010年爆发”颠覆式网络营销“模式。企业跳出普通层面,以高端的商业策划为指导,突破常规网络营销方法,创造出独特、新颖、创意、吸引、持久的颠覆式网络营销方法,实现想要达到的网络营销效果。
互联网营销也称为网络营销,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
互联网营销的通过渠道有很多,引用“朱晓林”的话说就是未来整个互联网都是互联网营销渠道,但是整个互联网不是营销而是用户需求。
网络营销的思维起点在于“让别人知道我们”,而不是“我们有什么”,所以我们在接手工作之初,一方面要加强网站内部结构优化,包括新网站的建设维护(在这里特别感谢李桐),一方面让网站走出去——就好比我们印制了名片,归根结底是要发放的,在这里面渠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QQ群、微博等等。
再有一点,我们做优化,特别是网络关键词的优化,不是我们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是在现有市场发育状况下,我们的同行,或者说我们的竞争对手允许我们做什么?否则,只会落到“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境地,比如“职业生涯”、“职业生涯管理”这两个关键词,其实我们的竞争对手“允许”我们做的。
另辟蹊径的手段——社会化媒体
在我们看来,销售的关键在于信任,销售的前提在于“互动”,这在网络营销环节中尤其是弥足珍贵的。一般的技术手段,排到首页,排到前几位,就像发宣传单、彩宣一样,仅仅递到人们手中,况且还不一定是我们的目标受众,百度就要从中收钱了——这显然有些偏颇了。
我们的做法,是要把网站最初的“平台功能”向“社区功能”演变,运用各种社会化媒体,通过各种主题互动,把目标受众“汇聚”到我们这里来,围成一个个大的“圈层”,进而逐一锁定,圈层内部,我们可以实现资源内部共享;圈层外部,我们再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提炼,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对接,大大增强了成交几率。社会化媒体是将是后现代网络营销的一个必然载体,核心环节是“圈层”的搭建与分类。
未来趋势——移动互联
倒退几年前,如果我们说“网络营销”,对于媒介载体,大家不会怀疑是电脑;但是现在,我们就要区分出“传统网络营销”与“新网络营销”了,这里的“新”新在媒介载体,我们现在所用的智能手机、Ipad等等——移动互联的兴起,宣告了“网络营销”终端的转变,对此,我们小组的思路也要与时俱进,我们生成了新网站的“二维码”,运作成熟后印在名片上,通过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可直接进入我们网站;
制作APP(网络应用平台),把我们的信息,特别是新产品实时发布,利用“圈层”进行有效推广;今后我们还要完成属于我们自己的微电影的制作,利用其“病毒式”传播效应在新老两个网络终端推广——移动互联,我们要走在同行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