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公租房最新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可以优先安排公租房。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并及时给予住房救助,对配租实物公租房的在楼层、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根据其家庭经济条件适当给予租金减免。要求各地全面梳理和总结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实施情况,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住房困难群体实施精准保障。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一,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范围,优先实施公租房保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47万残疾人家庭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
第二,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作为重点保障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畴,我们还指导各地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比较弱的残疾人家庭改造,采取争取社会各界捐赠建筑材料、帮助组织施工力量等措施,予以兜底支持,确保这些家庭能够住上安全的住房。
第三,我们配合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中,支持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
下一步,我们仍将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放在优先保障地位,结合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这一群体的住房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不断得以改善。
一、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的优惠政策
1、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有残疾的,可以免摇号优先安排在低楼层,方便残疾人居住;
2、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安排;
3、部分省市对困难残疾人的租金有一定优惠减免,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比如房管局。
二、公租房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2014年起,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可以优先安排公租房。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并及时给予住房救助,对配租实物公租房的在楼层、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根据其家庭经济条件适当给予租金减免。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该署决定在龙海家园等9个小区安排300套住房,定向配租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的在册轮候家庭。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龙海家园、呈祥花园二期、龙瑞佳园、和悦居、龙悦居四期、朗麓家园、富士锦园、龙泽苑、景华春天家园9个小区,共300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且认租截止前已提交残疾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市住房保障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